云南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专家组到我院开展学校章程专家咨询
( 浏览:次
加入收藏
)
按照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工作安排,6月5日,云南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专家组到我院开展学校章程专家咨询。
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李光洪主持咨询会。院长马洪军向专家组汇报了我院章程建设总体情况。在听取汇报后,专家组对学院制定的章程内容提出修改意见,并与我院参会的院领导及学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咨询交流。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5年,建校以来,经历了四次搬迁,三易校址,十年停办的曲折历程。2004年,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在云南省林业学校基础上升格为具有高等专科学历教育资格的林业类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经云南省教育厅、财政厅验收确定为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为了明确学院的法律地位,维护学院的办学自主权,构建现代大学制度,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办学行为,实现依法治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了章程核准稿。学院将按照教育厅及专家组提出的修改意见,重新完善修改章程内容,为学院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上一篇:学院表彰一批先进学生集体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