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获2015年“云南省级文明学校”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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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文明办关于命名2015年云南省级文明学校的通知》,我校喜获“2015年云南省级文明学校”荣誉称号。自2000年学校被评为“省级文明学校”以来,先后三次顺利通过复查,一直保持“省级文明学校”荣誉称号;按照2013年省教育厅新修订的《云南省文明学校创建管理办法》要求,我校省级文明学校2015年届满,再次申报“省级文明学校”并获得成功。
学校党委行政历来高度重视文明学校创建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严格按照云南省文明学校“十有十无”的创建标准,认真履行学校职能,遵循教育规律,锐意进取,科学发展。在创建工作中,学校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了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制定了工作方案和长远规划,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宣传部具体负责,全体师生员工积极参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文明学校创建工作的全面落实。
此次获评成为省级文明学校,既是对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肯定,也是下一步更好的做好相关工作的动力。今后,我校将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巩固创建成果,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全面提高综合办学水平,更有力地支撑全面建设特色鲜明研究型高水平大学目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