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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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厅函[2016]36号),现组织申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请各单位通知到每一位老师,于5月10日上午12:00前将要申报奖项的基本情况报科研处,科研处先在系统中做推荐,推荐项目的书面材料于5月19日前报科研处。
地址:博远楼416;电话:
科研处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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