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资助性项目及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接《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科学研究基金资助性项目研究生项目和指导性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云教科[2016]12号)(附件1),2016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资助性项目和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根据文件要求,将我校申报组织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分类、资助额度及经费安排
(一)资助性项目:理工农医类课题资助4万元/项,人文社科类课题资助2万元/项
(二)研究生项目:资助额度为0.5万元。
(三)本年度共安排我校资助性项目12项,研究生项目11项。
二、一般项目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申请人,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中级及以下技术职务的在岗在编人员,且申报当年1月1日年龄未满40周岁。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基地、创新团队等平台团队中的中青年科研骨干申报。
3.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无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社会道德的行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项目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2.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未结题验收的人员。
3.与其他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研究内容雷同重复的项目。
4.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5.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出现过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行为。
三、研究生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申请人,在读一年级和二年级全日制研究生,申请时须有导师的推荐意见,能够在毕业前完成课题结题验收。
(二)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无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行为。
四、具体工作安排
(一)申报材料:1.《教育厅科研基金指导性项目申请评审书》 (附件2)纸质版一式6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电子版一份(电子版保存为WOOD2003版,文件名存为:姓名+文本名,例如:《李四 教育厅科研基金指导性项目申请评审书》); 2.《指导性项目明细表》(附件3)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电子版保存为EXCEL2003版,文件名为:部门+表名,例如:《某某学院教育厅科研基金指导性项目明细表》)。电子版在提交纸质材料前一律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5023667@126.com。
(二) 申报时间:2016年6月2日(星期四)上午10:00以前,由于根据教育厅要求要请专家组对申报材料会评并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核,所以请大家按时提交材料,逾期提交科研处将不予受理。
(三)研究生项目
由研究生部组织申报及评审,据教育厅资助规定项目11项。请于2016年6月6日上午10:00以前统一将《申请评审书》(附件5)一式4份及《研究生项目拟立项项目明细表》(附件3)一份及电子版报科研处;《项目汇总表》附件4(科研处邮箱:kyc5023667@126.com)。
(四)《申请评审书》要求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五)联系地点:博远楼417室 联系人:刘旻君 电话:65023667。
科研处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