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云南财经大学第三十二届运动会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经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报请学校批准,第三十二届运动会定于2016年11月23日(周三)、24日(周四)、25日(周五)举行。其中,23日下午14:00举行开幕式,25日16:00举行颁奖仪式及闭幕式;23日下午—25日下午全校停课。请各单位认真组织,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队形象参加运动会。
学校成立第三十二届运动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相关筹备工作。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处、校工会、团委、教务处、保卫处、体育课教学部、后勤产业集团组成。
竞赛规程分别由工会和体育课教学部制订,报名组织工作由体育课教学部负责。
附件:1.云南财经大学第三十二届运动会教职工组 竞赛规程
2.云南财经大学第三十二届运动会学生组竞赛规程
云南财经大学
附件1:
云南财经大学第三十二届运动会教职工组
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及地点
二、比赛项目
(一)集体项目
1.入场式:以分工会为单位,按《云南财经大学第三十二届运动会秩序册教职工入场顺序》入场。每个分工会参加入场式的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80%(后勤产业集团分工会除外)。入场式行进间可展示本单位特色,但不得停留。
2.拔河比赛
3.“串串香”趣味集体往返跑
4.“抢种抢收”双人接力赛
5.运球投篮比赛
6.集体跳绳比赛
7.“车轮滚滚”滚轮胎接力赛
(二)田径项目
1.女子青年组(
2.男子青年组(
3.女子中年组(
4.男子中年组(
5.4×
三、记分办法和录取名次
1.入场式满分50分。
2.集体项目计分。拔河:第一轮被淘汰的得10分,第二轮被淘汰的得15分,第三轮被淘汰的得20分,第四名得25分,第三名得30分,第二名得35分,第一名得40分,取前四名给予奖励。其他项目的第一名得40分,第二名得39分……依此类推,取前六名给予奖励。
3.田径单项计分。参赛人数达16人的取前10名分别按10、9、8、7、6、5、4、3、2、1记分。参赛人数不足16人的取三分之二名次,分别按10、9、8、7、6、5、4、3、2、1递减记分。4×
四、报名规定
(一)运动员资格
1.学校教职工(含有会员资格的非编职工,外籍教师)以分工会为单位报名参赛。若有举报运动员资格不符合规定的,经组委会核实,取消该项成绩并扣团体分40分。
2. 建议为运动员做好体检工作并购买相应保险。
(二)报名规定与方式
1.田径单项每人限报三项,每个单项报名人数不限。
2.田径单项在U盘内填报,为保证报名表的规范填写,请参赛各单位于
(星期四)11︰30派一人携带U盘到体育部1-11办公室参加报名培训。
3.纸质报名表(加盖公章)及电子文本,请于
(周一)16:00前报送体育部办公室。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
4.集体项目的参赛情况列入工会工作考核内容,不需报名。届时,各分工会组织队员按照秩序册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比赛即可。
五、奖励
1.各田径单项按所取名次给予奖励并颁发证书。
2.取团体总分取前十名颁发奖牌和奖金。
六、其他
1. 如对运动会裁判工作有异议者,可按规定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依据谁举报谁举证的原则,仲裁委员会将认真调查核实,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处理。
2.裁判员及大会工作人员由大会统一安排。
3.运动会秩序册上的时间为比赛时间,田径比赛提前20分钟到检录处检录,集体项目提前10分钟到篮球场找裁判报到。
七、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织委员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云南财经大学第三十二届运动会学生组 竞赛规程
一、比赛目的及意义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学校素质教育,促进学校各项体育运动项目的普及和提高,培养学生热爱运动、团结协作、坚韧不拔的精神,掀起校园青春健身活动的热潮,形成活泼向上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切实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展示云财人良好精神风貌。
二、竞赛日期及地点
三、运动员资格及参赛单位
云南财经大学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留学生以学院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赛)。为保证运动员健康参赛,建议各学院对每一位运动员进行必要的体检和购买意外伤害险。
四、竞赛项目
(一)田径项目
1.男子组:
2.女子组:
(二)入场式、团体操比赛
以院、部为单位组队参加的入场式及团体操(可选择广播体操、健美操、跆拳道、太极拳、体育舞蹈、军体拳等)的比赛。
(三)拔河比赛、迎面接力比赛(以学院为单位组队参赛)。
五、报名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各单位报领队一人,教练员两人。每个田径单项每单位限报三人,每人限报两项(不含接力、拔河项目)
(二)为保证报名表的规范填写,请参赛各单位于
(三)纸质报名表(加盖公章)及其电子文本,限于
六、比赛规定及记分办法
(一)入场式参加人数为50—100人,形式以齐步走通过主席台。总分共20分,裁判员根据表现给予评分。(红旗队由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组织、鲜花队由经济学院组织,人数为80-100人)。
(二)团体操比赛参赛人数为60—100人,总分共60分,符合组队人数要求的单位奖励30分计入各单位团体总分,其余30分裁判员根据表现给予评分。团体操评委由大会组委会统一聘请,参加学院团体操训练指导的教师不在评委之列。
(三)田径项目。1500米、3000米、5000米、100米栏、110米栏只作一次决赛。100米、200米、400米、8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按预赛成绩取前八名参加决赛。若某一项目参赛人数等于或少于8人的,则只作一次决赛。单项录取前八名奖励,按9、7、6、5、4、3、2、1记分,接力比赛加倍记分。凡破省大学生记录者加20分,破校记录者加10分。
(四)拔河比赛分为男子、女子两个组别进行参赛,每队参赛人数为20人,参赛基本分20分,再以比赛成绩判定名次,第一名20分,以后第二名18分、第三名17分、第四名16分…依次递减。
(五)迎面接力比赛每个单位共40人参加(男女生各20人),参赛基本分20分,再以比赛成绩判定名次,第一名20分,以后第二名18分、第三名17分、第四名16分…依次递减。
(六)各学院须设运动员服务站,无服务站的扣团体总分10分。
以上各项得分累计后为单位团体总分。
七、奖励办法
(一)个人取前八名分别给予奖励。破记录者再给予破记录奖,破省大学生记录者奖500元,破校记录者奖200元。
(二)学院取团体总分前八名给予奖励。若团体分相同则以破记录多者列前,再相同则以第一名多者列前。
(三)评选五个“体育道德风尚奖”单位。申报单位于25日14︰00将500字内的简要材料(运动员体育精神表现、观众及啦啦队的组织和表现情况、新闻稿数量质量、志愿者组织及服务情况、运动员服务站的服务情况)提交到赛后控制中心。
八、规则
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九、其他
(一)运动员检录:运动会秩序册上的时间为比赛时间,径赛需提前30分钟到检录处检录,田赛需提前20分钟到比赛场地检录。
(二)各项比赛如有冒名顶替者,取消有关比赛成绩,并罚被顶替人所在单位的团体名次下降一名。
(三)裁判员及大会工作人员由大会统一聘请。
(四)如对运动会裁判工作有异议者,可按规定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同时缴纳申诉费500元,仲裁委员会将认真调查核实,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处理,如胜诉,申诉费原数退还。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织委员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