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警官学院首次举行干部教师宪法宣誓仪式
12月12日,云南警官学院报告厅气氛庄重,报告厅中央国徽高悬,参会人员全体起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领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誓人举起右手,领誓人领读誓词,这是云南警官学院新入职教师和副处以上领导干部首次举行宪法宣誓,整个宪法宣誓仪式简短而庄严。学院党委书记李刚监誓并讲话,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刘功华主持宣誓仪式,学院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杨经德领誓。
李书记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向宪法宣誓,虽然只是一个简单的仪式,但它突出了宪法至高无上的尊严和权威。对于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将起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作用,并就落实好宪法宣誓制度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高度重视,确保学习宣传宪法取得实效;二是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
李书记强调,实行宪法宣誓制度有利于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职的意识,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和人民警察对人民赋予的权力、对宪法和法律的敬畏之心,让宣誓者从中感受到宣誓的庄严和神圣,从而增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把对法治的遵从、对法律的敬畏转化为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促进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运用法治方式;有利于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干部教师的公仆意识,自觉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李书记要求参加此次宣誓的同志要永远铭记誓言、切实履行承诺,始终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深入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和强烈的担当精神,对标先进、查找短板、争创一流,全面推动学院建设发展,努力在的新征程上开创公安教育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