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组织2018年第四次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
2018年5月9日上午,云南艺术学院在行政楼401召开2018年第四次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党委书记黄雁玲主持会议并讲话。
专题学习前,与会同志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在会前认真准备发言材料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工作、各分管部门情况及个人思想实际,陈艳萍副校长、卢宇辉副校长做了专题发言。
陈艳萍副校长的发言分为三个部分:一、《监察法》基本内容。二、《监察法》出台的深远意义,《监察法》的出台,是实践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既彰显制度优势,提升治理效能;《监察法》一部实用有效、严谨细致的法律。三、领导干部学习《监察法》的意义。就是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鉴定“四个自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为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落实者,更要严于正身律己,更好地担当起服务师生员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之重任,为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和鲜明特色的区域性高水平艺术大学而共同努力。
卢宇辉副校长的发言分三个部分:一要深刻学习体会《监察法》的颁布与实施的重大现实及深远的历史意义。《监察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依法推进并顺利实现改革目标的必然要求;是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实践经验,为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的现实需求;是坚持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有机统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监察道路的创新之举;是加强宪法实施,丰富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举措。二要深刻体会监察法实施的核心要义及丰富内涵。《监察法》体现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突出法律的崇高地位;实现了监督对象的全员覆盖、监察力量的全面整合;既是实体法又是程序法;突出了对执法主体即监察机关的监督。三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学习实践贯彻落实《监察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大家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分管工作,分享了自己的学习体会。
黄雁玲书记高度评价了此次专题学习,认为专题发言结合学校工作的实际,对大家启发都很大,要充分认识制定和颁布实施监察法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条文的内涵精髓,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认真学习贯彻监察法,坚持党对高校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全面履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推动学校监察工作全覆盖。会议一致认为,要在全校范围内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并对我校如何开展《监察法》学习作了全面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