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功华院长参加学院党委办公室党支部党员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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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院党委部署要求,9月25日,学院(党委)办公室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安排党支部巡视整改、筹备组织生活会等工作。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刘功华参加会议并提出要求。
刘功华院长对党支部迅速行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新修订的《条例》,以及党支部全体党员在工作作风转变、提升时间管理效能、办事效率和质量水平提升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和变化,给予了充分肯定。
刘院长要求,一是要把学习领会作为贯彻落实的前提。全体党员要把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反复学、经常学,熟悉把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改的重要意义、修改前后的变化、修改的主要内容及新要求,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打牢思想基础。二是要以实际行动检验贯彻落实的成效。学《条例》、学讲话,关键在于见行动。全体党员要增强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注重细节,防微杜渐,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岗位职责和个人修养中;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落实到综合协调、参谋助手、服务保障、督促检查等职能职责的各环节,为履行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公安教育贡献力量。三是要结合近期主要工作抓好贯彻落实。重点围绕党支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建章立制、促进制度落实、全面统筹推进等方面开展工作。要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促进养成“提前做、主动做、马上做、积极做”的良好习惯,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实现作风建设及各项工作新变化,争取更大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