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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共云南艺术学院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八次集体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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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9月5日上午,我校在行政楼401会议室举行了2019年中共云南艺术学院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八次集体学习,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学习。校党委书记黄雁玲同志主持学习并讲话,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

校党委委员、党委宣传部部长张勇同志从《条例》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条例》的主要内容框架、《条例》关于宣传工作的定位与根本任务、各级党委承担的宣传工作职责、各级党委宣传部承担的工作职责、以及如何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等内容进行了重点导读。 校党委书记黄雁玲同志根据中共中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就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条例》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学校党委必须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加强对宣传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二是要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纳入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监督执纪问责范围。三是要加强宣传干部队伍建设,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党性原则,建设高举旗帜、绝对忠诚、听党指挥、敢于担当、能力出众、作风优良、廉洁奉公的宣传干部队伍。四是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重要领导责任,带头做到学好、吃透、用足,督促所分管、联系的部门和党组织将《条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确保落实到位。五是党委宣传部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各项宣传工作,结合师生、专业特点,结合国庆、校庆实际,强化正面引导,依法严格管理,维护校园和谐稳定,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思想保证、舆论支持、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 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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