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高校工委领导到校宣布杨韶春、杨建华二位同志任职
8月30日上午,根据省委组织部和省委高校工委的安排,省委高校工委常务副书记何玉林在我校古城校区宣布了省委对杨韶春同志、杨建华同志的任职决定。杨韶春同志任大理学院党委委员、副书记,杨建华同志任大理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部副部长陈华仙,中共大理州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剑萍,州委组织部副部长李郁华,大理州财政局党委专职副书记李耀红,以及我校全体党政领导,学校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监察审计处领导参加了任职宣布会。
会上,何玉林谈了几点要求,他希望大家讲政治、顾大局,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决定上来,继承和发扬大理学院好的传统,进一步抓好学校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促进学校又好有快发展。
张剑萍受大理州委书记、州长委托,对省委组织部、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长期以来对大理州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对大理学院作为地州办学的省属高校长期以来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巨大贡献表示感谢,并对杨韶春、杨建华两位同志的任职表示祝贺。
我校党委书记戴志明在讲话中感谢省委、省政府、省委组织部、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一直以来对大理学院的正确领导、重视和厚爱,感谢大理州市党委、政府一直以来对我校各项工作给予的正确指导、关心和大力支持;并对杨韶春和杨建华两位同志的任职表示欢迎。
杨韶春和杨建华在会上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杨韶春,男,纳西族,1963年3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大理师专党委组织部部长,大理学院党委统战部部长、组织部副部长、组织部部长、党政办主任等职。现任大理学院党委副书记。
杨建华,男,白族,1958年4月生,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大理州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州财政局副局长,祥云县委副书记、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大理州财政局局长等职。现任大理学院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