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教育厅和校科研基金一般项目进行集中评审和验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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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和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决定于2013年11月30日前,对云南省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和校科研基金一般项目进行集中评审和验收。
请拟参加集中结题验收的课题组于11月14日前向科研处提交相关材料,以便科研处作好安排。须报送的结题材料包括:
一、本项目的《申请书》、《验收申请表》、《终结报告书》、《验收证书》各一份;《课题研究报告》等相关成果一式八份。
二、《验收申请表》、《终结报告书》、《验收证书》及《结题清单》的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kyc5023667@126.com。
联系地点:教研楼417室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
特别提示:参加集中评审和验收的项目仅限云南省教育厅科研基金一般项目和2012年以前立项的校科研基金(一般、青年、教研)项目。
科研处
201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