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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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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委办厅局人事处(职改办):
  为做好2014年度全省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除已确定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的玉溪市、大理州、临沧市外(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教育系统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仍按国家和云南省现行的各项政策规定进行,日程安排详见《2014年度职称材料报送日程表》(附件1)。
  二、各单位职称送评材料必须符合《职称申报材料规范要求》(附件2)的规定。各单位提交省教育厅的《2014年度资格评审名册》(附件3)须先通过“云南省教育厅职称和专家管理系统”进行网络上报(系统使用方法见附件4),在报送材料的同时提交由系统自动生成的A3幅面打印件。
  三、省教育厅直管学校(单位)仍不实行“评聘分开”,职称评聘须严格在核定的岗位数额内进行。报送材料时须提交本单位《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汇总表》和《云南省教育厅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一览表》(附件5)。
  四、民办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可免试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申报时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免试证明即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重视和关心民办学校的职称评聘工作,指导他们将教师队伍建设抓实、抓好。
  五、评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费发〔1998〕139号)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9〕564号)规定的标准收取,于报送材料时一并交付。按照财务规定,一律不接收现金,请各单位统一公对公账户汇款或交付支票。
  六、评审工作结束后,申报人员的材料只清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请申报单位和个人做好其他材料的备份工作。清退职称材料均须在本年度内完成,逾期一律销毁。
  联 系 人:李楠羲 包 航
  联系电话:0871-65102861(传真)
 
  附件:
  1.2014年度职称材料报送日程表
   2.职称申报材料规范要求
    3.2014年度资格评审名册
    4.云南省教育厅职称和专家管理系统使用方法及用户表
    5.云南省教育厅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 一览表
    6.云南省教育厅汇款或转账支票账号
 
 
 
  云南省教育厅
2014年3月18日  
 
 
 
 
 
 
 
 
 
 
 
 
 
 
 
 
 
 
 
 
 
 
 
  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3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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