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开展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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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校园交通秩序,确保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5月8日,保卫处开展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
活动前,保卫处制定细致工作方案,各小组合理分工,并邀请呈贡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一起开展活动,保障了活动的顺利进行。上午10:30,活动在呈贡主校区东区食堂、中区桥头等5个地方同时开展,保卫处10名干部,20名保安参加了活动,交警大队5名交警参与活动,活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开展,对于在校内查到的无证、无牌及违章的摩托车,对违法驾驶人员先进行交通法规宣传教育,然后登记个人信息,并写下承诺书,承诺一周内将车辆自行处理。在整个活动中,涉及到的驾驶员积极配合,达到了宣传交通法规知识,预防交通事故的目的。到活动结束为止,共查获无证、无牌及违章的摩托车50余辆。
法规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规定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人员处200元—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内拘留;第95条规定“上路机动车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牌的”,公安机关扣留机动车,并处以200元—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保卫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