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2014年就业促进会

时间:2014年06月12日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1 日 来源:招就处 编辑:曹淑芹 浏览次数:299次

我校召开2014年就业促进会

6月10日下午两点半,我校在明德楼301会议室召开“红河学院2014年就业促进会”,参加会议的有:副校长戴志福同志、各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总辅导员和招生就业处工作人员。会议由戴志福副校长主持。

戴副校长首先对这次会议的召开背景作了介绍,近年来我省高校毕业生人数持续增长,就业形势严峻,就业压力增大。召开本次会议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2014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4]30号)精神。

招生就业处副处长晏青青在会议中向参会人员传达了云政办发[2014]30号文件精神,与去年相比,今年的创业就业政策更加完善,它要求畅通就业渠道;辅助自主创业;完善服务措施;公平就业环境。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式,目前应开展的具体工作是:加强毕业生就业服务、政策宣传力度、举办专场招聘会以及强化就业服务保障。戴副校长再次强调了(云政办发[2014]30号)文件精神及政策宣传的重要性。

接着,招生就业处处长宋余庆对各学院就业情况统计及2013届毕业生追踪、调查工作结果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近期工作进行布置:各学院负责老师一定要告知毕业生登记证、报到证、及政策宣传的作用及重要性,妥善处理好毕业生档案及联系方式、安排好暑期校友访谈工作。同时宋处长还指出各学院要提高服务意识,为毕业生做好服务工作,把[2014]30号文件的政策落实到每一位毕业生,保证每一位同学知道政策、熟悉政策、使用政策、顺利就业,从而高兴、安全离校。

会议最后,戴副校长对会议进行了总结,他强调会后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同时为毕业生做好相关的就业服务工作,传达好文件精神,保证我校就业目标更上一个台阶。

 

(作者:佚名 编辑:红河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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