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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民族大学与丽江市政府以及我校举行合作签约仪式

时间:2014年04月08日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4月2日下午,云南民族大学与丽江市政府、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合作签约协议在市政府举行。市长和良辉、云南民族大学党委书记陈鲁雁,云南民族大学校长彭金辉,市委常委、副市长余敏明,云南民族大学副校长和少英、王四代、我校党委书记蒋成旭、市政府秘书长肖忠万、副秘书长张艳、市教育局局长李金良、市文广局局长和丽萍、我校副校长张洪波、朱桂香等参加了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由市政府秘书长肖忠万主持,副市长余敏明代表丽江市政府在签字仪式上致辞。他说,一直以来,丽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丽江文化教育各项事业快速推进。丽江市政府、丽江师专与云南民族大学签署合作协议,标志着云南民族大学在支持丽江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丽江师专办学方面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丽江市政府将对云南民族大学在丽江开展各项合作建设事宜给予大力支持,全力配合。相信在云南民族大学的支持下,必将进一步推动丽江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推进丽江在高等教育、科学研究、科技推广、人才培养和民族研究等方面,取得更大突破和更好的业绩。


云南民族大学副校长和少英代表云南民族大学在签字仪式上致辞,和少英副校长向大家介绍了云南民族大学的校情和办学特色,指出近年来,在丽江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丽江借助旅游业的发展平台,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繁荣文教事业,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创造了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的“丽江现象”和“丽江模式”,引起全国的广泛关注和称赞。丽江师专既有云南省高职高专示范专业,又有多个特色专业和教育厅重点建设专业、多门高校精品课程,是一所很有实力的地方高校,30多年来充分发挥学校优势,培养适合地方经济发展的专业人才,为丽江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经过多轮磋商,丽江市政府与云南民族大学已形成了“平等互惠、共同发展、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共识,并达成了合作意向和项目。云南民族大学将根据丽江文化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合作办学、人才培养、文化产业开发、文化基地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合作。同时也愿意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与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作,开办普通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丽江文化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云南民族大学与丽江市、丽江师专各有特色,各有优势,希望精诚合作,携手共进,走出一条市校合作、校校合作的新路子。


致辞结束后,和良辉市长与彭金辉校长分别代表市政府和云南民族大学签署合作协议。陈鲁雁书记与我校党委书记蒋成旭代表双方学校签署合作协议。市教育局、文广局、丽江师专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签字仪式。


根据合作协议,云南民族大学在我校合作开办云南民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教育,每年确定3—5个专业合作办学,年招生规模控制在150人左右,协议有效期限为3年,自2014年6月至2017年6月。该协议的签订标志着我校与云南民族大学的友好合作正式开始。

 

宣传部供稿  文图:杨 琼  审稿:陶其明

 


(作者:佚名 编辑: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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