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评选表彰一批校级文明单位

时间:2016年03月19日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我校评选表彰一批校级文明单位

 

3月17日,学校下发了《关于公布“2015—2017年校级文明单位”的通知》,数学与统计学院、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等17个单位被授予新一轮校级文明单位。

我校于2011年被评选表彰为“全国文明单位”,2015年2月再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为巩固“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各部门、各学院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校园文化建设为载体,积极参与校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开展了各具特色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5年,全校共有18个单位申报校级文明单位,校文明办积极组织校内专家,从业务指标、文明创建情况,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教风学风建设、志愿服务活动、理论学习情况、文明宿舍(家庭)创建、一票否决等方面进行了认真评审,最终评选出了新一轮文明单位。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单位”创建目标任务,进一步丰富创建内容及载体,将文明创建工作与部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提升学校文明创建水平,确保“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

(作者:佚名 编辑:曲靖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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