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届二次教代会召开,审议通过奖励性绩效管理及考核暂行办法

时间:2013年09月09日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9月6日下午,我校召开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管理及考核暂行办法。

出席本次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有62人,列席代表9人,特邀代表1人。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审议和通过《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管理暂行办法》和《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副校长兼工会主席蒋天明同志主持会议。

二届二次职代会在图书馆报告厅召开

下午3:00,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正式开始。学校党委委员组织人事处处长杨朝丽同志对《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和《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暂行办法》(草案)的政策依据和方案内容进行详细解释和说明,并对照上届教代会讨论通过并执行了两年的试行办法,对结构比例、系数以及超课时等修改之处做了重点强调。

会上,校长李铭教授就如何稳步推进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及管理工作作了具体要求。李校长要求代表们要统一思想和提高认识,切实把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放在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上,在执行过程中要规范运作严格考核,积极稳妥地推进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工作。一届二次职代会审议通过的《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奖励性绩效工作分配办法(试行)》已经执行了两年,总体上运行情况良好,针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新的暂行办法从结构比例等方面作了调整,更加体现公平公正、多劳多得以及优劳优酬。李校长希望各位代表能顾大体识大局,充分发挥作为教职工代表在研究学校大政方针政策方面的工作职能,为学校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努力。

校长李铭教授在会上讲话

教职工代表针对两个暂行办法分团认真讨论,经过激烈地讨论,提出了相关的补充意见和建议,由主席团会议对各位代表的意见建议进行了分类汇总。代表们普遍认为,本次讨论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管理和考核办法总体上科学合理,能体现公平公正、多劳多得和优劳优酬,但是在分配系数、超课时问题、值班补贴以及促进教师积极性方面希望做进一步的调整和改进。

下午5:30,大会举行闭幕式,学校党委胡彪书记对此次教代会进行了总结说明。最后,全体代表在认真思考和讨论的基础上进行了表决,最终以全票通过了《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管理暂行办法》和《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决议。

校党委书记胡飚作总结讲话

【图文:宣传部】

(作者:佚名 编辑: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网友评论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