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用权必须杜绝任性做到“三学三忌”

时间:2015年11月08日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文山学院召开“严以用权”第一次专题研讨会

       

        10月19日,文山学院召开“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第三专题第一次学习研讨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七次集中学习会,校级领导和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参学。上午,参学人员集体观看了集体观看《官箴——从政之警戒》,党委副书记冯林虎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李洪潮传达学习《刘云山同志在部分地方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

        下午,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党委书记熊荣元、党委副书记张晓憬、纪委书记牛兴发、副校长谷雨、组织部部长李洪潮作重点发言,7名副处级以上干部作交流发言。
        党委书记熊荣元在专题发言中指出严以用权,各级领导要切实做到“三学三忌”。
        一是依法用权,切忌滥用权力。依法用权,本质就是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定、按法律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做廉洁自律的“清白人”,随时保持头脑的清醒,绝不能把权力玩弄于股掌之间,为所欲为,视权为我有,权为我用,权为私生。权力法定,权力的边界是法制,法不授权不可为。要养成按法律与规章说话办事的习惯,恪守权力的界限。从大范畴讲就是要遵纪守法,从单位内部讲就是认真贯彻执行内部的规章制度,依法治理,以规行事。要做到“心中有法、心中有责”,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严格按照宪法和党章的规定,带头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推进和加快依法治校步伐。
要做到“虑必及法”,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切实破除“官本位”等特权思想,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近两年来学校在整治“四风”和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以来,按照中央的八项规定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比如我们规范了公务用车的使用,规范了津贴的发放、在一些关键领域和权利部门,进一步规范了权力的运行机制,做到“行必依法”,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符合原则、程序、规矩、法律,不越红线、不逾规矩。但由于受体制、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监督工作中仍出现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这些问题不容忽视。下步应在原有基础上要进一步深化,把整个学校的权力运行机制进行有效的规范。 
        二是要学会谨慎用权,切忌公权私用。权力意味着责任,有多大权力就要承担多大责任。谨慎用权,防止公权私用,首先,搞清权力从何而来为谁而用。我们知道“一切权力是公器公权,皆来自于人民的赋予,不属于任何个人,我们是代表党和人民掌管权力、行使权力。公权只能公用,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不能公权私用。”各级领导干部是代表党和人民掌管权力、行使权力,任何任性用权、以权谋私都等同于违法犯罪。要谨记权力是服务人民的工具,不是个人享受的工具,只有把手中的权力用当其时、用得其所,才能为官一任,奋发有为,百姓称颂。这才是权力最根本核心问题。行使权利的时候,必须要三思而后行,考虑是否会有各种祸害,是否会受牵扯和把自己拉进黑暗深渊。我们只有认真思考这些问题,算好人生的政治账、名誉账、经济账、自由账、亲情账、家庭账、健康账,我们就能对权力产生敬畏之心。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对手中的权力要有畏惧之心,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保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的约束,这样才能对得起人民赋予的权力。
 其次,要做到心中有杆秤,管住小节。干部手中有戒尺,绝不能让欲望膨胀,更不能让欲望与权力“结亲”,管住小节、经住考验,把私欲挡在党纪底线、纪律红线、法律高压线之外,做严以用权的坚定维护者、自觉遵守者、有力推动者。最后,要用制度管住权力,带头遵纪守法。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心中高悬法律明镜,手中紧握法律戒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行使权力,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筑牢依法用权的屏障。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必须用制度管住管好权力,让其规范化运行。
        三是要学会阳光用权,切忌乱用权力。阳光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要始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配合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深化改革,依法界定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的职责与权限,规范权力运行,并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不能越俎代庖,真正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由集体研究决定,自觉按照规则和制度处理事务、行使职权,坚持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人,防范权力滥用。要带头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个人财产申报制度、民生评议制度、述职述廉制度等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不断改正执行廉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缺点和错误,真正把各方面的监督看成一种爱护,当做一种警示。只有这样,才能自觉把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置于有效监督之下,促进自己廉洁从政。不言而喻失去监督的权力最容易产生腐败,有力的监督是对党员干部最好的保护,领导干部要把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贯穿于自己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特别是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法律和民主监督,以及接受各民主党派的监督和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要坚持办事公开公正、阳光透明,勇于把自己从政、用权等情况置于阳光之下,尤其是要把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以及涉及人财物管理等关键环节予以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巡视检查。
(作者:佚名 编辑:文山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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