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年08月03日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校属各单位: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8〕21号)和《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云组通〔2018〕42号)文件的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8年“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申报截止日期前在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青年人才;

(二)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三)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四)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即1978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人员);

(五)一般应获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

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获得教育部“青年长江”、自然科学基金会“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人才,资助期内不得申请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应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本计划不得超过2次。

二、推荐材料要求

1.申报书分为《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两种,统一通过网络申报评审系统填写(申报系统客户端下载地址详见附件一)。

2.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申报书、附件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

3.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

(2)身份、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证明复印件;

(3)申报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4)1-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署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5)申报书中列举的SCI、EI、SSCI、S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6)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7)非首次申报须提供新成果新成就证明材料

上传的附件材料须整合形成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5M(单个文件不超过15M,如超过可分为2个以上文件)。涉密材料通过光盘报送。

申报材料如涉及保密信息,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附说明(加盖保密部门公章)。

三、时间要求

按照上级部门申报工作日程要求,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需出具关于推荐人选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和档案核查情况进行说明的书面推荐报告1份,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人选信息汇总表1份(附件二)(电子版1份发送到指定邮箱)。有关材料务必于2018年8月2日(星期四)12:00前报人事处引培办(致远楼317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它要求

(一)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推荐质量。

(二)各单位要积极将通知传达到本部门符合条件的教师,并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

(三)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一经发现材料造假或材料不实,取消本次申报资格,五年内不得再申报各级各类人才称号项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涛        联系电话:0871-65192493

联系邮箱:519787466@qq.com,邮件名请用本人姓名+申报类别(自然科学类、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等)。

 

附件:1.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客户端

2.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人选信息汇总表

 

 

 

                              人事处
                                 2018年7月30日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网友评论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