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七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隆重召开

时间:2013年07月24日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7月13日,我校在田家炳教育书院报告厅召开七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教代会正式代表、列席代表200余人参加大会。大会由校党委副书记、校工会主席陈志青主持。

  在七届二次教代会第一次主体代表大会上,杨林校长作了讲话。他指出,云南师范大学作为国家中西部100所重点建设高校、省部共建重点院校之一,要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区域高水平大学,关键在于加快各项工作改革创新的步伐。要进一步深化我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岗位聘任制度,利用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构建我校重实绩、重贡献、重责任的考核与分配激励机制。岗位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应体现绩效优先、兼顾公平,贯彻定性与定量,坚持科学分类、校院两级管理以及发扬民主、公开透明等原则。在对绩效工资制度的改革提出三点基本要求后,杨校长希望全校教职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依据学校总体方案,落实绩效工资考核与分配政策。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出台配套方案和实施细则,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李松林副校长作了关于《云南师范大学岗位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系列文件》(草案)的说明,阐述了进行岗位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必要性、重要性以及如何进行岗位绩效考核等基本情况。

  会议还听取了校长助理、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秀成所作的《云南师范大学章程》(草案)的说明,从章程的意义和作用,章程设置的依据和背景,组织与程序,结构与章节,《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规定应载明内容,和制度大学章程需要处理的关系以及《云南师范大学章程》(草案)特色等七方面加以阐述和说明。

  第一次全体代表大会结束后,进行了分团讨论。10个代表团成员以主人翁的精神,本着对学校改革发展事业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对《云南师范大学岗位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系列文件》(草案)和《云南师范大学章程》(草案)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在下午的主席团会议上,10个代表团团长分别汇报了各分团讨论情况,对两个草案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主席团会议结束后,召开了第二次全体代表大会,经代表审议,原则通过《云南师范大学岗位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意见》(试行)及5个配套文件(草案)和《云南师范大学章程》(草案),并通过了大会决议(草案)。会议认为,实施绩效工资改革势在必行。《云南师范大学岗位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意见》及5个配套文件(草案),符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情况,相关办法的实施,对于规范绩效工资发放,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推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科学公平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办学活力,促进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代表们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表意见,就学校如何科学实施绩效工资改革提出很多宝贵意见和建议。学校将认真梳理吸纳,在实施中不断完善相关办法,使之更加符合学校实际和广大教职工的意愿,更加有利于推动学校改革发展。会议认为,《云南师范大学章程》(草案)的制定,为学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建设区域高水平大学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基本制度保障,是学校的一件大事,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学校实际。学校将认真采纳代表们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补充完善《云南师范大学》(草案)。

  在代表们的共同努力下,七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顺利完成各项议程,圆满落幕。(校工会供稿)

 

(作者:佚名 编辑:云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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