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时间:2014年04月24日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4月21日上午,学校在办公楼会议室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各学院、部门办公室主任参加了学习。

 学习会上,党院办刘畅老师结合我校保密工作,对实施条例进行了认真解读。  实施条例于2014年1月17日,由李克强总理签署第646号国务院令予以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实施条例共6章45条,依据2010年新修订保密法,对1990年实施办法作出全面修改完善,在加强保密管理方面作出新规定、提出了新要求。我校保密工作主要包括涉密文件的传阅与存放、考试考务工作、有关组织、人事和科研等工作中的秘密事项等。  党院办主任助理卞云龙最后强调,保密工作事关重大,党院办、宣传部、纪委、教务处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实施条例,确保学校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作者:佚名 编辑:玉溪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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