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族大学与三所宗教院校签约合作办学

时间:2015年01月19日信息来源:云南民族大学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1月13日下午,云南民族大学与云南佛学院、昆明伊斯兰教经学院、云南基督教神学院合作办学签约仪式在省民宗委举行,云南民族大学将与三所院校展开宗教人才培养合作办学和理论研究等方面的合作。

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黄毅,省政协副主席、省伊斯兰教协会会长、昆明伊斯兰教经学院院长马开贤,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赵立雄,副主任马春、杨谊群、张卫东,省委统战部副部长杨光海,省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处处长赵成龙,全国政协常委、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云南省佛教协会会长、云南佛学院院长刀述仁,云南佛学院副院长康南山,昆明伊斯兰教经学院常务副院长蒙东平,昆明伊斯兰教经学院副院长马东旗,云南基督教神学院常务副院长董允,云南民族大学党委书记陈鲁雁,校长彭金辉,校党委副书记陈坤祥,副校长和少英、王德强、李炳泽,校党委委员李光明、段云学,校长助理李彦萍出席签约仪式,云南民族大学和三所宗教院校师生代表见证仪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赵立雄主持仪式。

黄毅部长说,云南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边疆省份,宗教历史悠久,信教群众众多、分布广,是全国宗教工作重点省份之一。宗教校院是培养爱国爱教人才的重要基地,宗教教职人员影响着宗教的存在方式和未来发展面貌。省委历来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在宗教院校建设、加强宗教人才教育培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当前我省宗教界存在人才“断层”等问题,创新思路,探索宗教院校办学新路子,培养一大批政治上可靠、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候起作用的爱国爱教宗教教职人员,势在必行。他指出,通过合作办学,不仅使宗教院校学生具有宗教专业知识,同时,还具有爱国主义思想和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综合知识,不断适应新形势下做好宗教工作和满足信教群众的需要。他要求,云南民族大学和3所宗教院校,要认真履行合作办学协议,围绕合作目标,做出整体规划,逐步扩大合作规模,拓宽合作领域,提升合作水平,办出特色,办出亮点﹔同时,要探索培养宗教人才新机制,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为云南宗教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陈鲁雁书记在签约仪式上表示,云南民族大学将与三所宗教院校共同努力、诚心合作,努力将此次合作办学打造成为高校与宗教院校合作的典范。

三所宗教院校的领导分别讲话,他们表示,教育兴则民族兴,开展合作办学符合当前发展方向,有助于实现资源互享、互惠互利,加快新一代高素质宗教人才的培养。

据介绍,此举在全国尚属首创,旨在共同加强宗教院校建设,探索培养宗教人才、提高宗教院校办学水平的新机制,逐步建立起既体现云南宗教特色、又符合云南实际的宗教院校办学新模式。

根据合作框架协议,云南民族大学将与三所院校分别合作开办成人教育汉语文学院专业本、专科班,主要招收对象为三所院校在读学生及云南省佛教、伊斯兰教和基督教在职教职人员;合作创建云南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人员培训基地,培养爱国爱教、具有较高学识的合格教职人员;合作创建相应宗教的学术研究基地,正确阐释教规教义,引导相应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此外,云南民族大学还将与云南佛学院、昆明伊斯兰教学院合作开办僧伽罗语、阿拉伯语本科专业,合作培养宗教学及僧伽罗语言文学、宗教学及阿拉伯语言文学硕士研究生,为国家培养宗教及僧伽罗语、阿拉伯语方面的高级人才,云南民族大学将与对方共享师资、留学资源和科研成果。

 

 

 

 

(作者:佚名 编辑:云南民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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