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3年实习工作圆满结束

时间:2014年01月13日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根据学院教学安排,我院2011级刑事执行、行政执行、法律事务、法律事务(社区矫正方向)、侦查保卫、应用泰国语、应用缅甸语、安全防范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涉毒人员矫治、新闻采编与制作、司法警务、司法信息安全等13个专业共785名学生,于2013年7月15日至2014年1月8日在省内外监狱、强制戒毒所、公安部门、司法所等30多家实习单位进行了为期近半年的实习。实习工作在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和实习单位的大力支持及各系师生共同努力下圆满结束。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的实习工作。为增强学生实践和动手能力,强化实习效果,体现高职教育特色,学院结合实际于2010年对实习做了调整:一是将实习时间和形式由第六学期统一实习,调整为第五学期统一实习和第六学期自主实习相结合,避免了毕业实习与就业冲突;二是结合专业实际增加了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局、司法局等实习单位,拓展了学生实习范围。2013我们又与深圳龙岗分局等单位合作,进一步拓宽了实习生的实习和就业渠道。为保证此次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实习领导小组于6月召开实习协调会,要求各部门协调一致,认真组织好今年的实习工作。教务处5月份开始制定实习计划,确定实习方案,并预先准备相关实习材料,购买实习用品,为学生实习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各系积极联系实习单位,最终选择了30多家基层单位作为2013年的实习点。各系提前2天召开实习动员大会,与实习生签订《学生实习安全责任书》,与实习巡查教师签订《实习巡查教师工作责任书》,保证了实习的安全顺利进行。 实习期间,各系实习巡查教师严格履行职责,定时巡视实习点,并以实习巡查记录表的形式将实习的有关情况上报教务处。实习指导教师和巡查老师组织实习学生撰写实习体会、实习收获,全面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和思想动态,为学院和系部及时全面了解实习信息提供了第一手材料。广大实习生们发扬了警院学生不怕苦、不怕累,严守纪律、乐于奉献的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很好地完成了此次实习工作,其优秀表现得到了实习单位的高度认可和赞扬。深圳龙岗分局、昆明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云南省第五强制戒毒所、开远广播电视局纷纷来信,对我院实习生的良好表现予以充分肯定和表扬,深圳龙岗分局对孙晓蕾等24名实习生给于了表彰。实习生李加科在实习期间抓获一名涉嫌抢劫的嫌疑犯,得到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穿金路派出所的嘉奖。我院实习生在实习工作中为实习单位工作的推动、维护社会治安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在社会中树立了良好的警察形象,体现了当代大学生及预备警官的精神风貌,为学院赢得了荣誉和社会认可,展现了警院学子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优秀的意志品质。
(作者:佚名 编辑: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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